呂梁市公安局
關(guān)于禁止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強化我市禁種鏟毒工作,凈化社會環(huán)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山西省禁毒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jīng)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二、嚴禁任何餐飲行業(yè)、食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或個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jīng)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四、凡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種植面積在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滿一千二百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二)非法種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滿三萬株或種植面積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滿一萬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非法種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較大的。
五、凡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種植面積一千二百平方米以上,尚未出苗的;
(二)非法種植大麻三萬株以上或種植面積一萬二千平方米以上,尚未出苗的;
(三)非法種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大的。
六、凡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jīng)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罌粟種子五十克以上、罌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
(二)大麻種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萬株以上的;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shù)量較大的。
七、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及制品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八、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yīng)當配合有關(guān)部門落實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措施;發(fā)現(xiàn)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yīng)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并向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報告;發(fā)現(xiàn)其他毒品違法犯罪線索的,應(yīng)當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
九、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及村民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禁毒責任,嚴格禁止在本區(qū)域內(nèi)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對因工作開展不力而造成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要堅決追究有關(guān)領(lǐng)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十、凡積極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jīng)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且信息屬實的,公安機關(guān)將按照《呂梁市公安機關(guān)關(guān)于涉毒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對舉報人進行獎勵,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十一、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
呂梁市各級公安機關(guān)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及涉毒線索舉報電話:
呂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
110或17735830022
離石區(qū):
0358-8212241或13327586371
柳林縣:
0358-8361027或13593409993
中陽縣:
0358-5021777或13097572888
石樓縣:
0358-5722249或13546280400
交口縣:
0358-5424110或13834355168
方山縣:
0358-6020000或15135261123
臨 縣:
0358-4580148或13935881856
嵐 縣:
0358-6722391或18135867998
興 縣:
0358-6325402或18135811564
孝義市:
0358-7636273或15393483887
汾陽市:
0358-7333333或17303582242
文水縣:
0358-3022112或13203584321
交城縣:
0358-3522791或13383582677
(二)來信舉報
郵寄地址:呂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郵編033000
(三)實地舉報
舉報地址:呂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422辦公室
特此通告。
呂梁市公安局
2023年3月31日